关于在鸣凤城区开展文明交通 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

2022-10-28 17:07  

为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、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,助力远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现决定自11月1日至今年年底,在鸣凤城区开展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。行人、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规定。公安机关将对行人横穿马路、闯红灯,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闯红灯、不礼让行人和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。

二、严厉整治无牌无证车辆。电动车、摩托车牌证应统一悬挂在车辆尾部,无牌无证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,对无牌无证车辆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办证一批、查扣一批、报废一批。

三、严厉整治车辆乱停乱放。车辆必须规范停放到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位中,按停车标识分区停放,车头朝向要与车位内标定的箭头方向一致,并依次有序停放整齐。不按标定的区域、车位、箭头方向停放的,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一律依法拖移并处理。

四、严格规范电动车管理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、城管部门对非标电动车开展全面整治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,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、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车,以及非法改装、拼装电动车的行为;城管部门将对销售电动车的出店、占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;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依法处置。

希望全县广大市民能理解、支持此次整治行动,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,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城市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。整治行动期间,设有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:0717-3812015。

远安县公安局

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

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2年10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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