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经验,以强县富民兴村“三项行动”为抓手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,近日,中共远安县委、远安县人民政府结合远安实际,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。要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,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,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,不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全过程确保脱贫群众持续增收。要切实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,全力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质效,全面加大社会帮扶力度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全链条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。要提升特色农业产业基地质效,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,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流通渠道,不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全覆盖提升乡村建设水平。要强化流域规划编制引领,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,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,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,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全要素提升乡村治理水平。要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,大力加强乡村文化建设,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,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。要压实各级工作责任,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,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,持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。
本台综合报道
编辑:刘世卫
审核:蔡燕
终审:陈大春